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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6-12-09 文 号 名 称 转移危险废物审批操作规范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bet365体育在线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转移危险废物审批操作规范
(一)审批项目名称
转移危险废物审批
(二)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需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四)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审批条件
接受单位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1.申请单位有效营业执照1份(复印件/纸质版);
2.申请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申请报告1份(原件/纸质版);
3.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表3份(原件/纸质版);
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表和应急预案(经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备案)1份(复印件/纸质版);
5.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合同或协议书1份(复印件/纸质版);
6.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的经营许可证1份(复印件/纸质版);
7.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或者险废物接受单位)与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合同或协议书1份(复印件/纸质版);
8.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经营资质1份(复印件/纸质版);
9.首次申请的单位还需附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相关资料1份(复印件/纸质版)。
(七)审批的具体权限
市辖区内的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权限在市环保局,出市辖区或自治区辖区的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权限在自治区环保厅。
(八)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九)审批收费依据和标准
免费。
(十)审批定期检验
无。
(十一)联系方式
电 话:0778-2284999, 传 真:0778-2284999
电子信箱: hchjyj@163.com
(十二)办理机构
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河池市环境保护局窗口
(十三)办理地点
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附件1 危险废物申请转移的报告.docx
附件2 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表.doc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docx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