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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6-12-09
文  号   
名  称   转移危险废物审批操作规范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bet365体育在线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转移危险废物审批操作规范

(一)审批项目名称

转移危险废物审批

(二)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需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四)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审批条件

接受单位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1.申请单位有效营业执照1份(复印件/纸质版)

2.申请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申请报告1份(原件/纸质版)

3.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表3份(原件/纸质版)

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表和应急预案(经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备案)1份(复印件/纸质版)

5.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合同或协议书1份(复印件/纸质版)

6.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的经营许可证1份(复印件/纸质版)

7.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或者险废物接受单位)与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合同或协议书1份(复印件/纸质版)

8.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经营资质1份(复印件/纸质版)

9.首次申请的单位还需附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相关资料1份(复印件/纸质版)

(七)审批的具体权限

市辖区内的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权限在市环保局,出市辖区或自治区辖区的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权限在自治区环保厅。

(八)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九)审批收费依据和标准

免费。

(十)审批定期检验

无。

(十一)联系方式

   :0778-2284999,  传    真:0778-2284999

电子信箱: hchjyj@163.com

(十二)办理机构

 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河池市环境保护局窗口

(十三)办理地

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转移危险废物审批操作规范.docx
附件1 危险废物申请转移的报告.docx
附件2 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表.doc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docx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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