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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7-10-31
文  号   
名  称   河池市人民政府扎实推进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bet365体育在线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河池市人民政府扎实推进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以下简称“《土十条》”),确定河池市为全国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要求我市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中“重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多次专题组织召开全市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全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并深入土壤污染防治治理实施现场,全力推进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现将相关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完成的工作情况

(一)编制和完成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2016-2020年)

按照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完成了《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工作,并通过环保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按时上报环保部、财政部备案。国家、自治区在2016-2017年共计投入6亿多资金用于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的调查评估、风险防控、治理修复和能力建设工作。

(二)根据河池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明确河池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类项目实施程序和实施要求。

针对“十二五”期间土壤治理修复项目中“申请资金估摸着报,批复资金估摸着给、实施项目估摸着做”,导致实施效果无法得到可靠评价的现象。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程序和技术要求,明确了河池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须在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修复方案(实施方案)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勘察设计后,经财政部门组织的财政投资评审后,方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通过招投标确认施工单位,同时明确了前期工作的取费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单位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确认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方,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防止施工过程中二次污染产生;实施完成后必须由项目业主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形式确认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修复效果进行评估。

(三)研究和探索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新模式

1. 专题研究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针对以往乃至“十二五”期间,辖区所有的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与治理项目均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出现了没有整体规划,不能从全局或区域、流域层面评估识别土壤环境风险;前期投入少,立项随意;治理成本差异大,工程质量参差不齐,上下游项目无法有效衔接等局面,2016年10月25日,河池市人民政府组织国内、区内外120多名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召开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研讨会,对土壤污染区域防控、项目管理和治理效果评价等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 “实施方案统一制定、指导目录统一颁布、社会服务统一采购、技术规范统一要求、实施情况统一监管、环境效益统一评估”“六统一”全市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新模式。

2. 专题研究贯彻“新模式”

 2016年12月19日,河池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议定对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专项资金中治理修复类项目前期技术服务、调查评估类项目、风险防控类项目开展总承包。鉴于治理修复类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环境监理需要从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到项目实施完成进行全过程监控,提出了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治理修复类项目环境监理总承包,以彻底改变原工民建项目工程监理仅对项目实施过程监理的现象。

治理修复类项目前期技术服务、调查评估类项目、风险防控类项目开展总承包招投标工作于2017年2月17日完成,中标单位在河池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目前,治理修复类项目环境监理总承包已于2017年6月23日完成政府采购工作。

                                                                                              

河池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管理模式示意图

二、“新模式”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按照“专业人员做专业的事”原则,彻底扭转“外行指导内行”现象,按照新模式实施要求,全力推进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一)率先在全国组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专家咨询委员会

为弥补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力量薄弱的短板,科学、高效地推进相关工作,完成国家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工作方法与模式的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引进外脑智库,率先在全国组建“国家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河池)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会共聘请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测、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健康和生态效应、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关系、风险评估和防控、土壤治理与修复、环境监理、监管能力建设、投资评审等领域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影响力的权威专家74位。其中,聘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李发生研究员为主任委员;聘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黄勇院长、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党委书记刘毅教授、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臧文超副主任为副主任委员。专家在项目的立项、实施和上报过程中,提供咨询、指导和把关,显著提高了河池市相关项目的质量,促进河池技术队伍水平的提升。

(二)在科学化、规范化的前提下全力推进治理修复项目的实施。

通过4个月现场调查与分析工作,2017年6月底按时、保质完成辖区内55座有色金属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通过专家评审后上报环境保护厅目前我市依托调查成果正在进行项目的治理相关前期工作。

二是按照国家、自治区对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的要求,我市在2013年河池市环境状况的普查基础上,结合我市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尾矿库地下水现状,编制完成《河池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并于2017年3月23日经专家审查通过。2017年7月-9月,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完成河池市并密切协助自治区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及详查单元优化调整完成详查样品分析实验室招标,编制形成河池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正在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下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尾矿库地下水调查工作。

三是通过7个月时间调查与分析,完成18座历史遗留砒霜厂项目的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完成6个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完成9个受污染农田环境现状调查与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编制;完成9个受污染流域环境现状调查与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编制。调查风险报告和实施方案全部通过环境保护厅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

四是结合河池矿冶活动密集的实际,将涉重矿山、尾矿库影响区域纳入详查范围;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等部门已有土壤环境调查成果,有效避免了突出问题区域遗漏情况的发生,实现数据共享与互补。依据河池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开展项目场地环境经济效益分析,结合土壤详查部分结论,完成了2018年防治项目的确定和前期工作的开展。

(三)科学总结前期实践经验,总结提炼相应成果。

一是按照“区域防控、水土共治”理念,充分总结和梳理前期工作成果,在全国率先创新性的提出了砷渣场治理与风险管控体系、流域治理风险管控技术体系和耕地土壤污染与改良修复技术体系,并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的认可。

科学的提出和制定了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技术规范要求。针对“十二五”期间土壤修复工作中存在的修复技术评价评价不确定、修复目标考核指标不明确、投资估算随意化等现象和问题,科学制定了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治理修复技术评价体系和治理修复考核办法,规范了投资估算规范化要点和要求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楚土壤污染底数,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的放矢

二是要弄清污染农用地与农产品超标关系,并提出防治办法。

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切实降低治理修复处置成本。

覃献生、刘纯新、黄奎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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