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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八旗:万历四十三年(1615)正式建立八旗,以初设之四旗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增设之四旗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正式形成八旗制度。满洲八旗制度系清朝的基本制度,为后金政权、清朝的建立和壮大进而建立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做出了最直接、最重要的作用。
清顺治年间,皇帝亲掌的上三旗为镶黄旗、正黄旗、正蓝旗;顺治皇帝登基后,皇帝亲掌的上三旗就变成了了镶黄旗、正黄旗和正白旗三旗,由此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
所以,清朝八旗中的上三旗为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下五旗为镶白旗、正蓝旗、镶蓝旗、正红旗、镶红旗。
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创建的一种耕战合一的社会组织形态。是军政合一的最高一级单位,因为出征时用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种颜色的军旗以示区别,所以也称为“八旗”。后来又将被满洲人征服的蒙古人、汉人也编入八旗,连同满洲一共八个旗二十四佐领,但其核心还是八旗满洲。
皇太极继承汗位以后,为了压制和削弱八旗旗主的权力,创设了“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这个制度里面出了八旗旗主们能够参政议政,满洲贵族大臣和八旗内部的管旗大臣也成为参政议政的成员,而且皇太极在努尔哈赤亲管两黄旗的基础上又加入了因罪被罚的莽古尔泰所率正蓝旗,由此,两黄旗和正蓝旗成为皇帝亲管的上三旗。
顺治五年,豪格因崇德八年的继位之争被摄政王多尔衮陷害下狱暴亡,正蓝旗又为多尔衮所得,多尔衮将其与自己统领的正白旗混编重组,成为新的正白旗和镶白旗,将胞弟多铎统领的原镶白旗改色为正蓝旗,将至下五旗行列。此后八旗旗色再未变化。多尔衮去世以后,顺治皇帝有将多尔衮的正白旗收为皇帝亲自掌管,由此,皇帝亲掌的上三旗变为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
注意:满洲八旗之首应为镶黄旗,而非正黄旗。而正黄旗和正白、正蓝、正红中的“正”字应读作zhěng。返回搜狐,查看更多